发表在9卷第三名(2022): Jul-Sep

本文的预印本(早期版本)可在https://preprints.www.mybigtv.com/preprint/36797,首次出版
患者和公众对数据密集型卫生研究治理的偏好:调查研究

患者和公众对数据密集型卫生研究治理的偏好:调查研究

患者和公众对数据密集型卫生研究治理的偏好:调查研究

原始论文

1荷兰乌得勒支大学乌得勒支大学医学中心,朱利叶斯健康科学和初级保健中心医学人文系

2欧洲心脏网络,布鲁塞尔,比利时

通讯作者:

山姆·H·A·穆勒,理学硕士

医学人文学系

朱利叶斯健康科学和初级保健中心

乌得勒支大学医学中心

Universiteitsweg 100

乌得勒支,3584 CX

荷兰

电话:31 623034456

电子邮件:s.h.a.muller-4@umcutrecht.nl


背景:患者和公众普遍对数据密集型卫生研究持积极态度。但是,他们的支持需要满足条件。确保患者健康数据的机密性、安全性和隐私至关重要。患者和公众担心商业方对数据的二次使用以及数据滥用的风险,因此他们倾向于对数据进行个人控制。然而,公共利益的潜力突出了建立信任以减少对伤害和风险的认知的潜力。然而,关于如何利用支持数据密集型卫生研究的条件来实现这一目标的经验证据仍然很少。

摘要目的:本研究旨在通过深入了解患者和公众对治理政策和措施的偏好,为设计数据密集型卫生研究的治理框架提供信息。

方法:我们在有目的的患者和公众样本中分发了一份数字问卷。数据分析使用描述性统计和非参数推断统计来比较组间差异,并探索政策偏好之间的关联。

结果:研究参与者(N=987)强烈支持为科学健康研究分享他们的健康数据。关于与哪些研究项目共享健康数据的个人决策(346/980,35.3%)、研究人员/组织可以访问哪些项目(380/978,38.9%)以及提供信息(458/981,46.7%)被认为非常重要。加强个人直接控制的卫生数据共享政策非常重要,例如能够决定在何种条件下共享卫生数据(538/969,55.5%)。加强集体治理的政策,如可靠性检查(805/967,83.2%)和安全保障(787/976,80.6%),也被认为非常重要。进一步的分析显示,愿意分享健康数据的参与者比不愿意分享健康数据的参与者更少地要求加强直接个人控制的政策。这是随时删除健康状况数据选项的情况(P<.001)以及决定健康数据共享条件的能力(P<措施)。总体而言,在集体治理层面实施支持条件的政策和措施,如设立独立委员会评估获取健康数据的请求(P=.02),是最受欢迎的。这也适用于明确强调能够决定共享健康数据的条件很重要的与会者,例如,是否对滥用数据进行了制裁(P= 03)。

结论:这项研究表明,对卫生数据共享的积极态度和对个人决策能力的需求都与加强集体治理层面控制的政策和措施有关。我们建议开发这种类型的治理策略。更重要的是,需要进一步研究,以了解治理政策和措施如何有助于提高数据密集型卫生研究的可信度。

JMIR Hum Factors 2022;9(3):e36797

doi: 10.2196/36797

关键字



为数据密集型卫生研究建立道德治理框架存在各种建议[12]。然而,经验教训指出,目前并没有适合目的的管治框架[3.4]。与此同时,在大型、大数据驱动的研究项目中,不能通过简单地收集和综合参与项目的数据库的现有治理元素来实现监督[3.5]。此外,人们越来越意识到需要一种所谓的社会许可,以确保患者和公众对数据密集型卫生研究的支持、合作和信任[5-8]。作为欧洲数据战略的一部分,欧洲卫生数据空间目前的筹备发展也反映了这些治理挑战[9-11]。因此,很明显,我们需要了解患者和公众对这样一个治理框架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偏好。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使用复数形式的“publics”,以强调单数形式的“public at large”所包含的多样性[1213]。

先前对患者和公众观点的实证研究表明,他们普遍对数据共享持积极态度。尽管如此,他们对数据密集型卫生研究的支持不是无条件的[5814]。此外,当条件满足时,人们往往更支持数据密集型卫生研究的数据共享[5814-18]。保护病人的私隐及保障个人健康资料的保密及安全,是支持资料共享的重要条件[58141920.]。健康数据研究可能导致的伤害风险在这些条件中发挥重要作用,并从长远来看影响总体支持[581418]。更具体地说,数据滥用或误用的可能性在患者的风险认知中占有重要地位[581417-1921]。鉴于数据密集型卫生研究作为一种有助于公共利益的公共产品的地位是普遍存在的,需要保证这一地位,以获得和保持支持[8152223]。有鉴于此,实证研究结果指出,在涉及卫生数据研究的利益攸关方的利益和风险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至关重要[614182425]。商业团体(如制药公司)的二次使用使维持这种平衡变得复杂。商业参与被认为伴随着严重削弱使用数据的公众利益的动机,例如逐利[141819]。因此,个人控制在患者和公众对治理的看法中起着重要作用[81718],例如具体知情同意的规定[20.222627]。然而,在数据密集型卫生研究的背景下,具体知情同意的可行性受到了质疑[818]。道德和治理框架以不同方式保证信任的替代方案日益被视为可行和适当的[628]。其中一个例子是委托数据查阅委员会在控制数据共享和研究方面发挥更突出的作用[192223]。然而,外行对研究、监督和治理实践的认识和理解水平较低,目前构成了这条道路的障碍[81417]。随着研究、患者和公众之间距离的增加[517-19],寻求透明和积极的沟通方式是关键[812]。此外,特别是有关数据使用上下文的相关信息由谁,研究内容应提供[120.2329]。

个人控制的概念在患者和公众对数据密集型卫生研究治理的态度中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81718]。然而,实证研究越来越多地指出,治理是在研究、研究组织和数据共享实践中获得信任的一种手段[561718]。实证文献揭示了一些有价值的见解,这些见解对患者和公众支持数据密集型卫生研究很重要。然而,对于需要哪种类型的治理政策和措施,我们所知甚少[5]。在这项研究中,我们基于这些见解以及先前关于社会认可治理要素的概念工作[5],以进一步实施治理,并通过询问患者和公众寻求经验投入。因此,本研究的目的是进一步了解如何在治理框架中将支持治理的条件付诸实践。因此,我们采用了一个涉及3个主题的结构:(1)对卫生数据共享条件的看法,(2)对卫生数据共享政策和治理措施的偏好,以及(3)患者和公众参与的作用和实施。


目标与设计

本次调查的目的是确定患者和公众对数据密集型卫生研究治理的偏好。问卷的第一版在来自欧洲心脏网络及其荷兰成员组织Harteraad的患者小组中进行了两次试点测试。在此之后,对问题的措辞作了一些小改动。最终的问卷由17个问题组成,分布在5页上,受访者需要大约10分钟才能完成。受访者可以回顾和修改他们的答案。除英文版外,问卷还被翻译成丹麦语、德语、法语、荷兰语、瑞典语、芬兰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罗马尼亚语和斯洛文尼亚语,以方便人们参与并促进广泛接受。我们使用了5点,李克特项目问题以及多项选择题(见多媒体附件1)。通过使用6个月后过期的cookie避免重复条目,防止用户访问两次调查。

道德的考虑

这种不引人注目的、非医学的科学研究并不需要伦理委员会的批准。根据荷兰法律,这项研究不受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涉及人体受试者的医学研究法案[WMO];中央人体研究委员会)。在开始问卷调查之前,参与者对使用他们的答案进行科学研究表示知情同意。

设置

这项调查是通过BigData@Heart项目的合作伙伴欧洲心脏网络(European Heart Network)在有目的的样本中进行的在线数字分发。欧洲心脏网络是一个欧洲基金会和协会联盟,致力于预防心血管疾病,支持和代表整个欧洲的患者利益。欧洲心脏网络本身、其27个成员组织及其参与欧洲委员会的卫生政策平台为分发提供了便利。该调查通过患者小组进行分发;电子邮件和在线通讯;并呼吁人们参与网络项目、电子邮件和各种社交媒体平台(Twitter、Facebook、LinkedIn)。使用Qualtrics XM调查工具进行调查。唯一的入选标准是年龄在18岁及以上。参加是自愿的,没有奖励。该调查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5月10日进行。

分析

我们分析了完整问卷和不完整问卷。分析侧重于描述性统计和探索主题变量内部和之间的模式。数据分析使用SPSS版本26 (IBM Corp, Armonk, NY)。对于李克特项目序数变量,我们报告描述性统计数据,包括每个类别的响应百分比、中位数和IQR。对于多项选择分类变量,我们报告每个类别的频率和百分比以及模式。对于描述性统计,我们报告有效的百分比。

使用推理统计,我们比较了组,并测试了数据共享条件偏好以及政策和措施之间的关联。我们采用了非参数卡方独立检验,Mann-WhitneyU检验、Kruskal-Wallis检验和Spearman秩序相关性,因为参数统计基础的假设被违反。更根本的是,由于调查变量测量的顺序和分类水平,非参数统计更合适[30.-33]。

我们使用0.05的α水平来确定所有统计检验的显著性。所有测试都是双尾的。对于所有报告的试验,(非参数)假设都得到满足。由于缺失数据是分散的,特定的缺失数据模式不明显,并且所有变量的缺失数据小于5%,因此假设缺失数据可以忽略。我们通过习惯的成对删除案例来处理非参数统计检验中的缺失数据,这对于具有弥漫性和少量缺失数据的大样本量是稳健的[3435]。因此,不同测试的样本量略有不同。为了推断卡方独立检验的关联方向,因变量被虚拟编码。


共有987名受访者参与调查:81.7%(788/964)的受访者为心血管疾病患者,58.9%(576/978)的受访者为男性。受访者年龄相对较大,80.5%(782/972)的受访者来自荷兰。看到表1对于背景变量的概述。

表1。背景变量的频率(n=987)。
变量 结果,n (%)一个
性别b

400 (40.9)

男性 576 (58.9)

其他 2 (0.2)
年龄范围(年)b

18 - 30 25 (2.6)

31-40 32 (3.3)

每周 83 (8.5)

51-60 188 (19.2)

61 - 70 339 (34.7)

≥71 311 (31.8)
居住国c, d

比利时 9 (0.9)

芬兰 10 (1.0)

德国 68 (7.0)

爱尔兰 5 (0.5)

荷兰 782 (80.5)

葡萄牙 7 (0.7)

瑞典 7 (0.7)

联合王国 68 (7.0)
教育水平e

初中/高中以下 18 (1.9)

中学/高中 212 (21.9)

职业/专业资格 343 (35.4)

学士学位 168 (17.4)

硕士学位 146 (15.1)

研究生学位 58 (6.0)

其他 23日(2.4)
作为病人的身份证明f

是的 788 (81.7)

没有 176 (18.3)

一个给出的百分比是有效的百分比;N因变量而异。

bn = 978。

c所示国家的百分比为>0.5%。

dn = 972。

en = 968。

fn = 964。

卫生数据共享条件意见

我们询问了参与者对为科学健康研究目的分享健康数据的总体态度。一般而言,62.7% (615/981;中位数5,IQR 4-5)的受访者表示他们强烈支持为健康研究分享他们的健康数据其次是23.8% (233/981)有点喜欢健康数据共享。共有86.5%(848/981)的人赞成分享他们的健康数据。卫生数据共享条件的几个方面被认为很重要。受访者(458/981,46.7%;中位数5,IQR 3-5)发现接受研究项目信息非常重要, 38.9% (380/978;中位数5,IQR 2-5)非常重要能够决定哪些研究人员或组织可以访问他们的数据。此外,35.3% (346/980;中位数5,IQR 2-5)认为能够决定哪些研究项目可以访问他们的数据非常重要, 23.1%(226/980)的受访者有此想法高度不重要。考虑了选择共享哪种类型的健康数据非常重要增加33.3% (325/977;中位数5,IQR 1-5)的受访者。相反,26.7%(261/977)的人认为是高度不重要给他们。

33.3%的人喜欢匿名分享数据(328/985;模式2),而22.9%(226/985)的人认为需要匿名。26.1%(257/985)的受访者首选匿名数据共享。受访者表示有相关研究问题的研究人员或组织(423/983,43.0%;模式1)和来自政府或非营利组织的研究人员(423/983,43.0%)应该有权访问他们的数据。见中表S1多媒体附件2详细的描述结果。

我们测试了年龄、性别、教育水平和作为患者的身份等背景变量是否与参与者为健康研究共享其健康数据的意愿相关表23.)。受教育程度越高,分享健康数据的意愿越高(ρ=0.096, n=962年,P =.003)。然而,所有受教育程度的人都强烈支持分享他们的健康数据(中位数为5),除了那些受教育程度低于中学或高中的人。因此,我们额外测试了与教育水平相关的因变量。

表2。背景变量与共享健康数据意愿之间的关联,采用Kruskal-Wallis检验和Spearman秩序相关性进行评估。
变量 统计 P价值
Kruskal-Wallis检验(n=972)

年龄 χ25= 4.2

性别 χ22= 2.5 陈霞
斯皮尔曼秩序相关性(n=962)

教育水平 ρ= 0.096 .003
表3。背景变量与共享健康数据意愿之间的关联,使用曼-惠特尼量表进行评估U测试。
变量 中位数 意思是排名 U z P价值
患者身份(n=958)

是的(n = 784) 5 486 62914 -1.87 06

没有(n = 174) 5 449

参与者分享健康数据的意愿与匿名偏好显著相关(χ212n = 134.5,=979年,P <措施,φc= 0.214);支持健康数据共享的参与者中,32.9%(279/848)的人倾向于匿名,其次是28.2%(239/848)的人倾向于匿名。相比之下,72%(31/43)反对健康数据共享的参与者要求匿名。参与者的教育水平也与匿名偏好显著相关(χ218n = 44.5,=966年,P <措施,φc= 0.124)。然而,对匿名的偏好在不同的教育水平上遵循相同的模式,就像分享健康数据的意愿一样。

我们发现,更愿意共享数据的受访者对选择共享哪些健康数据、为哪些项目共享以及与谁共享不太感兴趣表4)。

此外,分享健康数据的意愿与哪些类型的研究人员可以访问参与者的数据显著相关(χ212n = 34.9,=977年,P <措施,φc= 0.109);在支持健康数据共享的受访者中,43.2%(366/847)的人希望所有研究人员和有相关研究问题的组织都能访问他们的数据。略少(355/847,41.9%)希望只有政府或非营利组织的研究人员才能访问他们的数据。

表4。共享卫生数据的意愿与对卫生数据共享条件的看法之间的斯皮尔曼秩序相关性(ρ)。
变量 1.总的来说,你对为健康研究分享你的健康数据有什么看法? 2.您可以决定为哪些研究项目共享您的健康数据,这有多重要? 3.让您了解共享您的健康数据的研究项目有多重要? 4.您可以自行决定与哪些研究人员/组织共享您的健康数据,这有多重要? 5.您可以选择共享哪些健康数据,哪些不共享,这有多重要?
1.总的来说,你对为健康研究分享你的健康数据有什么看法?

ρ 1 -0.187 -0.034 -0.179 -0.276

P价值 - - - - - -一个 <措施 陈霞 <措施 <措施
2.您可以决定为哪些研究项目共享您的健康数据,这有多重要?

ρ -0.187 1 0.539 0.634 0.638

P价值 <措施 - - - - - -一个 <措施 <措施 <措施
3.让您了解共享您的健康数据的研究项目有多重要?

ρ -0.034 0.539 1 0.555 0.482

P价值 陈霞 <措施 - - - - - -一个 <措施 <措施
4.您可以自行决定与哪些研究人员/组织共享您的健康数据,这有多重要?

ρ -0.179 0.634 0.555 1 0.713

P价值 <措施 <措施 <措施 - - - - - -一个 <措施
5.您可以选择共享哪些健康数据,哪些不共享,这有多重要?

ρ -0.276 0.638 0.482 0.713 1

P价值 <措施 <措施 <措施 <措施 - - - - - -一个

一个不适用。

健康数据共享政策和治理措施的首选项

研究参与者表达了他们对研究人员共享或使用数据库健康数据的数据共享政策和治理措施的看法:80.6%(787/976)的人考虑了这一点非常重要数据库高度安全,难以进入(中位数5,IQR 5-5)。考虑了随时删除健康数据的可能性非常重要60.6% (589/972;中位数5,IQR 4-5), 55.5% (538/969;中位数5,IQR 4-5)认为非常重要能够决定卫生数据共享的条件,例如国际数据共享或商业使用的限制。最后,研究人员在获取数据访问前进行可靠性检查非常重要83.2% (805/967;中位数5,IQR 5-5)。

此外,我们还询问了参与者他们最赞成的7项治理措施中的哪3项。有23.5%的人选择对数据滥用进行制裁(637/2708;模式6)参与者。此外,22.4%(607/2708)受访者赞成由独立的资料查阅委员会评估查阅资料要求。见中表S2多媒体附件2详细的描述结果。

更愿意共享健康数据与两种数据共享策略相关(见表S3)多媒体附件2)。健康数据随时被删除的可能性(ρ= -0.118, n=967年,P <.001)以及能够决定卫生数据共享的条件(ρ= -0.173, n=964年,P <.001)与不太愿意分享健康数据显著相关。此外,较高的教育水平与对数据库安全性更大的偏好显著相关(ρ=0.145, n=957年,P <措施)。

共享健康数据的意愿与若干数据共享治理措施显著相关:赞成共享健康数据的参与者中,63.4%(538/848)赞成成立独立委员会评估健康数据访问请求(χ24n = 11.8,=981年,P =02,φc= 0.110)。此外,支持健康数据共享的人中,66.2%(561/848)倾向于对滥用数据者进行制裁(χ24n = 7.9,=981年,P =.096,φc= 0.090)。相反,70.0%(594/848)赞成健康数据共享的参与者认为研究人员在每次使用数据时征求同意并不重要(χ24n = 26.4,=981年,P <措施,φc= 0.164)。赞成健康数据共享的参与者中,74.8%(634/848)不赞成获得代表患者使用其数据的代表的批准(χ24n = 10.4,=981年,P =03,φc= 0.103)。此外,受教育程度与设立独立委员会处理查阅资料要求(χ26n = 26.9,=968年,P <措施,φc= 0.167)。通知患者和公民他们的健康数据将被重新使用也与教育水平显著相关(χ26n = 19.5,=968年,P =.003,φc= 0.142)。

我们进一步发现,能够决定共享数据的条件与随时删除健康数据的可能性有积极和强烈的关联。高度安全的数据库和数据访问前的研究人员可靠性检查也与能够决定共享健康数据的条件密切相关(见表S4)多媒体附件2)。此外,62.4%(455/729)倾向于决定数据共享条件的人赞成对滥用进行制裁。然而,81.6%(595/729)的参与者认为,将使用其健康数据的研究结果告知患者或公民并不重要。同样,63.5%(463/729)的参与者认为允许研究人员仅在预先批准的时间段内使用健康数据并不重要。每次使用数据时征求同意(450/ 729,61.7%)和再次使用数据时通知患者(441/ 729,60.5%)也被那些更愿意决定数据共享条件的人认为不重要。看到表5有关详细概述。

表5所示。条件决定偏好与卫生数据共享治理措施之间相关性的卡方检验(n=969)。
独立性卡方检验 卡方检验(df P价值 克莱默V 中等/稍重要,n (%)
获取健康数据的请求应由独立的(数据获取)委员会评估(1) 7.2 (4) .14点 0.086 445 (61.0)
研究人员每次使用这些数据来源的患者/公民的健康数据时,都应征得他们的同意(2) 65.6 (4) <措施 0.260 279 (38.3)
研究人员应通知患者/公民他们的健康数据将被重新使用(3) 14.8 (4) .005 0.124 288 (39.5)
研究人员应获得代表患者/公民的代表的批准才能使用他们的健康数据(4) 11.8 (4) 02 0.111 161 (22.1)
研究人员应该只被允许在预先批准的时间段内使用健康数据。过了这段时间,健康数据就不能再使用了(5) 16.6 (4) .002 0.131 266 (36.5)
如果健康数据被滥用,有关人员必须受到制裁(6) 10.5 (4) 03 0.104 455 (62.4)
研究人员应只告知患者/公民使用其健康数据的研究结果(7) 15.1 (4) .005 0.125 134 (18.4)

病人和公众参与健康数据共享的作用

我们询问了参与者对患者参与的看法,我们将患者参与定义为通过与患者交谈而不是谈论患者进行的研究。大约一半(466/987,47.2%;模式1)受访者曾听说患者参与健康研究。较小的群体曾参与患者和公众参与的活动,如参与审查委员会或咨询小组(214/987,21.7%;大多数参与者认为每个患者和公众参与健康数据研究的作用很重要。具体而言,40.3% (383/951;中位数4,IQR 3-5)认为相当重要的31.4%(299/951)认为患者和公众参与了关于同意和提供健康数据使用信息的选择极其重要的。考虑参与评估卫生数据共享请求相当重要的39.3% (362/921;中位数4,IQR 3-4)和极其重要的21.4%(197/921)的参与者。对参与选择哪些研究问题与医学科学相关进行了评判相当重要的38.8% (361/931;中位数4,IQR 2-4), 35.4% (330/931;中位数4,IQR 2-4)认为如何选择使用健康数据进行研究。略少(292/949,30.8%;中位数4,IQR 3-4)考虑了患者和公众参与传播研究结果的选择相当重要的。中表S5所示多媒体附件2详细的描述结果。

对患者和公众参与活动的认识和参与与更愿意分享健康数据显著相关(见表6)。此外,(低于)中等或高中教育程度的受访者对患者和公众参与的意识明显较低(χ212n = 52.1,=968年,P <措施,φc= 0.164)。

共享健康数据的意愿低与3种患者和公众参与角色的重要性显著相关(见表S6)多媒体附件2)。当健康数据共享受到青睐时,参与做出同意选择和提供信息的重要性下降。我们观察到参与评估数据共享请求和传播研究结果的重要性同样下降。此外,较低的教育水平与参与研究问题选择的重要性显著相关(ρ= -0.103, n=913年,P =.002)以及如何进行健康数据研究(ρ= -0.148, n=193年,P <措施)。患者和公众参与评估健康数据共享请求(ρ= -0.089, n=903年,P =.007)和传播研究成果(ρ= -0.189, n=931年,P <.001)也被教育水平较低的人认为更重要。此外,对于曾经听说过患者和公众参与健康研究的参与者来说,患者和公众参与角色的重要性显著更高。但在参与传播研究成果方面却并非如此(见表S7)多媒体附件2)。

表6所示。使用曼-惠特尼量表评估共享健康数据的意愿与了解并参与患者和公众参与活动之间的关系U测试。
变量 中位数 意思是排名 U z P价值
患者和公众参与意识(n=902)

是的(n = 462) 5 471 92429 -2.75 .006

没有(n = 440) 5 431
参加过患者参与和公众参与活动(n=905)

是的(n = 212) 5 507 71603 -2.19 03

没有(n = 738) 5 467

主要研究结果

在本次患者和公众对数据密集型卫生研究治理的看法调查中,受访者非常赞成分享他们的健康数据用于科学卫生研究。然而,根据文献[814],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对数据密集型卫生研究的支持不是无条件的。人们需要额外的控制手段。以各种政策和措施的形式,在个人一级以及在治理的集体一级都需要控制。

在隐私方面,匿名数据共享是最受欢迎的,而对它的要求要低得多。相反,匿名的健康数据共享在更大程度上受到了青睐。进一步的分析显示,那些支持健康数据共享的人对匿名的态度更为宽容。相反,绝大多数反对健康数据共享的人认为匿名是必要条件。这与之前的研究一致,表明匿名化是支持健康数据共享治理的一个重要因素[1520.36]。去身份识别对隐私很重要,但在总体上也是一种数据安全形式。然而,在实践中推行去身份识别的可行及可取方法,有不同的意见[4]。此外,保障保密性和健康数据安全的“默认”标准仍然是一个讨论的话题[83637]。通过指出假名的可接受性和可取性,我们的发现为这场辩论提供了进一步的投入。我们的发现质疑匿名化仍然是围绕数据去识别的讨论中一个突出的方法。此外,这突出了在实践中探索技术和法律可能性的重要性,以便可以将假名数据共享作为研究健康数据的一种前进方式[3839]。

我们研究的参与者认为,所有有相关研究问题的研究人员或组织都应该有权访问他们的数据。这与限制公共或非营利研究人员或组织访问数据的做法相违背,后者通常是首选的做法。此外,我们的研究结果指出,那些反对健康数据共享的人只在更大程度上倾向于让公共或非营利研究人员或组织访问。这证实了追求集体或公共利益会导致对卫生数据共享和研究的更大支持[82229]。特别是,我们的研究结果详细说明了提供保修如何有助于维护支持。最重要的是,公共利益的保证不一定仅限于政府、公共或非营利研究人员获取健康数据。相反,应更多地注意如何阐明研究目的的相关性,从而满足支持共享卫生数据的条件。究其核心,这要求研究人员和参与者首先共同阐明是什么使研究目的具有相关性。

我们的研究结果证实,私人使用共享健康数据不利于支持和愿意参与数据密集型健康研究,因为它往往伴随着利润动机。这证实了之前商业参与和数据使用动机之间的联系,这些联系被认为是不可取的[81417-19]。随着数据密集型卫生研究领域公私合作的增加,应通过解决研究问题对患者和公众的社会相关性来寻求再平衡。从患者和公众的角度确定什么有助于研究问题和实践的相关性将提供一个有前途的前进道路。

我们区分了两类被认为在管理数据密集型卫生研究方面很重要的政策和措施。首先,在个人层面上,强烈建议对参与者的健康数据进行个人控制。这与之前的见解一致,揭示了参与者希望对整个数据研究过程有更大的控制[14272940]。因此,我们的研究结果加强了目前对个人控制对研究健康数据共享重要性的理解[81718]。例如,要求研究人员在每次使用数据时都应征得同意,并使参与者能够决定哪些研究人员可以使用特定类型的数据以及用于哪些研究项目。

然而,参与者对个人控制的重视远远超过简单地、仅仅是预先给予知情的具体同意的做法。我们的研究结果强调,个人控制应该被理解,并且可以比我们所熟悉的特定形式的控制更广泛地付诸实践。除了“同意”等传统和传统的道德要求外,个人控制还包括一些不那么传统的手段,以赋予参与者权力[222329]。他们可以有机会审查谁使用了他们的数据,以及他们的数据是如何被使用的。然而,加强个人控制远没有那么重要,因为人们更倾向于共享健康数据。这强调了目前对在数据密集型卫生研究中建立信任的条件的重要性的认识[8142141]。我们的研究结果支持了这样一个假设,即伦理要求和治理政策建立了研究机构和数据共享实践的可信度[561718]。因此,它们对于获得患者和公众更大的信任至关重要[61428]。

第二类被认为重要的政策和措施位于集体治理层面。目前的观点认识到,治理政策和措施加强了透明度并产生了负责任的行为,这对问责制和可信度很重要[81418294243]。我们的研究结果指出,治理政策和措施被认为是有价值的,因为它们加强了参与者控制健康数据共享的可能性。治理将对卫生数据研究的控制水平提高到集体的控制水平。在大规模健康数据研究中,这一飞跃有助于建立超越个人研究参与者所面临限制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除了证实先前的见解外,我们的发现还进一步说明了治理政策和措施可能是什么样子。我们强调,这种类型的治理实现了执行功能,因为它形成了一个清晰和一致的框架,可以在此基础上建立信任。有了这样一个框架,就可以澄清数据滥用和忽视责任的后果。这说明参与者认为有必要制定严格的保障措施、措施和政策。制裁可用于划定卫生数据研究中可允许性的边界,因为数据的用途受到质疑,不确定性普遍存在[818]。

我们的研究结果强调了患者和公众参与的相关意识与参与数据密集型卫生研究的意愿之间的关系。在治理中扩大病人和公众参与的作用尤其需要注意。这证实了适当和有意义的患者和公众参与是增加信任的重要方式,因为它促进了更好的相互理解和更开放的研究过程[8122744]。看到表7关于讨论的要点和关键要点的概述。

表7所示。总结讨论要点和关键要点的表格。
之前已知的情况 这项研究补充了什么 实践启示
保护患者隐私以及个人健康数据的保密性和安全性是患者对数据共享和连接的态度的重要关注点[58141920.]。 受访者更喜欢匿名数据共享,紧随其后的是匿名数据共享选项。 重要的是探索在治理策略中使用假名数据共享的可能性。
数据密集型卫生研究作为共同利益的地位广泛存在,这有助于获得和保持支持[8152223]。 研究(问题)的相关性比仅限制非营利性研究人员或组织访问数据更重要。 能够说明公共利益并有助于维护支持的保证应进一步作为治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加以发展。
制药公司等追求利润的商业团体使用数据,会减少其所认为的公共利益[141819]。 共享的健康数据被认为是私人方面为了商业利益而使用的,这不利于患者和公众对参与数据密集型健康研究的支持和意愿。 建立相关性对于研究领域的公私合作至关重要,但如何加强和保障这种相关性还需要更多的见解。
研究参与者希望得到便利,以便对卫生数据共享和研究过程有更大的控制[81718]。 受访者更喜欢能够行使各种具体形式的个人层面的个人控制。 研究参与者应该能够决定谁可以获得访问权限,获得哪种类型的数据,以及进行何种努力。
个人控制在患者和公众对如何塑造治理的看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222627]。 个人控制应该超越研究参与者的传统角色,例如给予同意。 研究参与者应该通过非常规和创新的工具获得授权,例如参与者发起的数据审计。
除了个人控制之外,患者和公众更喜欢治理安排,以获得对数据密集型卫生研究的信任[561718]。 支持健康数据共享的人需要更少的个人控制手段。 建立研究机构和数据共享实践的可信度应该是设计治理的中心目标。
治理加强透明度并产生负责任的行为,这对问责制和可信度至关重要[81418294243]。 治理措施被认为是有价值的,因为它们加强了对卫生数据共享进行集体控制的可能性。 在大规模健康数据研究中,将控制提升到集体层面可以超越个人控制的限制。
参与者不确定数据使用的允许目的是什么,并需要严格的保障措施[818]。 对数据滥用和忽视责任的后果形成一个清晰一致的框架在治理中至关重要。 治理应该创建和划分规范的边界,并在不受尊重时得到制裁等影响的支持。
有意义的患者和公众参与对于促进相互理解和更开放的研究过程很重要[8122744]。 患者和公众对治理的参与有助于提高参与研究的意愿。 患者和公众的参与应该扩大,并作为治理的一部分赋予不同的角色。

将个人层面的控制与集体治理层面的控制进行比较,后者更为突出。实施此类政策和措施有助于建立明确的治理框架,为患者和公众提供支持数据密集型卫生研究所需的条件。需要采取各种政策和措施,以确保对健康数据的正确用途、使用和保护的信任。应该制定保护数据库安全的政策要求。必须实施制裁数据滥用的措施。最后,应该纳入对研究人员的可靠性检查。

优势和劣势

我们采用的有目的抽样策略排除了对我们的发现的直接概括。这意味着我们必须谨慎地在更广泛的人群背景下解释这些发现。这项研究的结果可能代表了患者和公众倾向于患者倡导的偏好,因为传播是由欧洲心脏网络促进的。此外,研究人群中老年群体、男性和荷兰居民的比例过高。大多数受访者已完成职业教育或拥有专业资格。此外,他们被认定为患者。然而,这些特征与我们抽样的心血管疾病患者和公众的预期相符。我们的样本和调查结果似乎代表了这一群体。此外,由于教育水平与几个因变量显著相关,需要说明这一背景变量在结果中的作用。进一步的研究可以从系统、概率、分层或队列抽样方法中受益。 Doing so would forestall limitations of population diversity and facilitate generalization to a broader population of patients and publics. These factors may have contributed to more positive tendencies in preferences and slightly stronger associations between variables. However, they were unlikely to have strongly distorted the findings, such as changes in positive versus negative distributions, or the direction of associations.

我们应该谨慎地对我们的结果进行定性的解释。我们采用的定量方法只能提供有限的方法。未来关于患者和公众对数据密集型卫生研究治理偏好的研究可以受益于采用定性方法。进行访谈或焦点小组有助于更丰富地描绘我们发现的偏好的动机和原因。混合方法方法,如顺序解释设计,可以提供有趣的见解,通过三角量化和定性方法在这一领域的调查。

结论

政策和措施对于管理数据密集型卫生研究和建立信任至关重要。本研究的结果指出,应该更多地关注患者和公众在集体治理层面上对控制的偏好,而不是迄今为止所认识到的。这证实了缓慢但稳步的转变,即了解支持数据密集型卫生研究的条件,以实施治理政策和措施。我们的研究结果进一步巩固了治理的功能,即建立在支持数据密集型卫生研究的条件之上,并进一步提高了数据密集型卫生研究的可信度。这与作为建立欧洲卫生数据空间一部分的筹备发展相呼应[1011]。

我们建议未来的研究探索患者和公众在数据密集型卫生研究治理的集体层面上对控制的意义创造和解释。未来的研究需要解决如何根据支持卫生数据共享和研究的条件,在实践中制定具体的治理政策和措施。制裁数据滥用是一种需要更详细研究的策略。我们将数据滥用描述为试图将匿名健康数据追溯到个人身份,但患者和公众究竟将什么视为数据滥用仍然不透明。这是制定政策需要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对数据滥用采取何种类型的制裁是适当的,并需要获得信任。研究人员可靠性检查的发展,以及在什么条件下应该成立独立的评估委员会,也需要进一步研究。了解研究参与者、公众和专业人员的观点对于建立数据密集型卫生研究管理的临时固定点至关重要。

致谢

这项工作是BigData@Heart联盟工作包7的一部分,该联盟根据资助协议编号116074从创新药物行动2联合承诺(IMI2)获得资金。这项联合承诺得到了欧洲地平线2020研究和创新计划以及欧洲制药工业协会联合会(EFPIA)的支持。IMI在制定研究目标、决定发表或准备手稿方面没有任何作用。

我们感谢欧洲心脏网络和Harteraad在建立和传播调查方面的有益合作和投入。

利益冲突

没有宣布。

多媒体附件1

收集患者和公众对数据密集型卫生研究治理偏好的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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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附件2

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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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I2:创新药物倡议2联合项目
EFPIA:欧洲制药工业和协会联合会


编辑:A Kushniruk;提交26.01.22;同行评审:M Kolotylo-Kulkarni, M Raimi;对作者23.04.22的评论;修订版本收到18.05.22;接受18.07.22;发表07.09.22

版权

©Sam H A Muller, Ghislaine J M W van Thiel, Marilena Vrana, Menno Mostert, Johannes J M van Delden。最初发表于JMIR Human Factors (https://humanfactors.www.mybigtv.com), 07.09.2022。

这是一篇根据创作共用署名许可协议(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4.0/)发布的开放获取文章,允许在任何媒介上不受限制地使用、分发和复制,前提是正确引用了首次发表在JMIR Human Factors上的原创作品。必须包括完整的书目信息,https://humanfactors.www.mybigtv.com上的原始出版物的链接,以及此版权和许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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